莊後村,龍泉村,山腳,洞角與長山頂諸遺址因緣不足處
漂浮選物白做了:
在莊後村,龍泉村,山腳,洞角諸遺址用漂浮選法獲得的植物遺存,送交了濁大計劃植物組,臺大植物系做花粉分析。
植物系系主任黃增泉先生告之,因經費不夠不會處理。
見莊後村龍泉村山腳遺址試掘報告,頁199, 203, 206,
217。
動物遺骸沒能辨認:
龍泉村部份動物遺骸,請濁大計劃動物組,臺大動物系系主任,梁潤生先生鑑定,卻沒能辨認。
見莊後村龍泉村山腳遺址試掘報告,頁212, 219。
粒度分析遺失:
洞角土壤濁大計劃地形組自遺址帶回師大地理系,分析結果,据鄧國雄先生稱郵寄了,卻沒收到。
碳十四斷代未盡理想:
洞角木碳出處:
第一探坑,含灰黑陶、素面紅陶,後者較多,層位難分。
第六探坑,含素面紅陶、繩紋紅陶,素面紅陶較多,除第七層共存,餘繩紋紅陶略早。
第七探坑,含素面紅陶、繩紋紅陶,素面紅陶較多,與繩紋紅陶共存了一段時間,繩紋紅陶早期單獨存在。
第八探坑,含素面紅陶、繩紋紅陶,素面紅陶較多,二系屬明顯分開。
第十探坑,含灰黑陶、素面紅陶,後者較多,除第一層與灰黑陶共存外,早期單獨存在。
表一洞角與長山頂試掘報告頁77。
如果以上諸探坑碳十四斷代全部做出,對灰黑陶、素面紅陶、繩紋紅陶的年代將有更明確的認識。
提供相當分量的木炭,也希望有繩紋紅陶的年代。或因碳十四經費不足,只有下列結果。
碳十四斷代:
出 |
第 |
第 |
第 |
同 |
同 |
同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第 |
深 |
80 ︱ 90 |
40 ︱ 60 |
60 ︱ 80 |
60 ︱ 80 |
60 ︱ 80 |
60 ︱ 80 |
80 ︱ 100 |
90 ︱ 110 |
70 ︱ 90 |
70 ︱ 90 |
90 ︱ 110 |
110 ︱ 130 |
50 ︱ 70 |
80 ︱ 100 |
120 ︱ 140 |
160 ︱ 180 |
送交臺大物理系碳十四研究室的十六個單位洞角木碳出處(表二十九洞角與長山頂試掘報告頁107)
編號 |
出處 |
距今年代B.P. (5568±30為半哀期) b. 1950 |
文化系屬 |
NTU-283 |
第五探坑第二層 |
1399±42 |
素面紅陶 |
NTU-284 |
第五探坑第三層 |
1499±45 |
素面紅陶 |
NTU-285 |
第五探坑第三層 |
1572±47 |
素面紅陶 |
NTU-286 |
第五探坑第三層 |
1751±53 |
素面紅陶 |
NTU-287 |
第五探坑第三層 |
1832±55 |
素面紅陶 |
NTU-299 |
第五探坑第四層 |
1878±94 |
素面紅陶 |
NTU-298 |
第十一探坑第八層 |
2664±80 |
灰黑陶 |
洞角遺址碳十四年代(表三十洞角與長山頂試掘報告頁108)
洞角與長山頂試掘報告,臺灣省立博物館年刊第廿五卷73-142頁,中華民國七十一年。
莊後村龍泉村山腳遺址試掘報告,臺灣省立博物館年刊第廿卷197-244頁,中華民國六十六年。